組織管理過程是組織權力的使用過程,是組織資源的調整過程,這個過程沒有嚴格的約定于限制,對權力運用過程的管理是我們這個組織觸目可見的種種問題的主要成因之一。當以經濟建設為國家管理的中心內容后,當市場...
談到組織管理權力的管理,立即就會有人想到引入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機制。很多人反對這種做法,其原因可以作以下的描述:首先,現行的這些管理機構已運行了五十多年的歷史,它們作為一種實體的組織管理機構之間已經建立了基本的相互聯系方式,自身運行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規范程序,更為重要的是人們對它們的認同程度和熟悉程度已經很高了,而這種認同就像商品的品牌,更換就會損失這種無形的價值。再者,它們履行的組織管理職能已經促成了中國經濟和組織的巨大發展,因而這些硬件結構主體上或者說主要結構上是合理的。所以這里特別強調的是反對推倒現有的組織管理機構進行大規模的重建,因為推倒重建的做法就是將行之有效,而且正在發揮主要作用的管理功能一并拋棄,由此造成組織生活的較長時間的無序和混亂暫且不說,從方法論的角度看這也不利于繼承既有的優勢。還有,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思想是一個產生于數百年前的權力管理設想,已經是一個落后于今天組織生活本身的概念。如果說"不受監管的權力導致必然的暴政"這是一種哲理性表述,因而具有長久性的真理價值的話,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思想只是這種理論表述下一個層次的操作方法。將一個啟蒙運動時代的具體操作方法神化成為普世價值和終極哲理顯然是沒有道理的。孟德斯鳩時代的組織生活復雜程度無論如何是不能與今天組織生活的復雜程度相比較的,剛剛走入工業組織不久的人們,思想意識中還殘留著濃重的農耕文化色彩。從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思想主要關心的內容——行政權力和法律權力,而且為了強調公平原則,又把法律權力分解成立法權和司法權兩個部分——我們可以理解到,孟德斯鳩心目中的組織管理權力的內容和中國明清政府相差不多,是明顯地帶有這種農耕文化特性的組織管理權力結構模式。比如中國一個縣太爺的組織管理內容也就是斷斷案、勸勸學、賑賑災、獎勵一下農、桑之類,內容有什么不同嗎?對這些東西我們往往用今天的理解去神話它,這不是求實的態度和方法。如果僅用這個時代產生的理論編織一個組織管理機構體系,用來管理今天的中國組織,那就象用一個希疏網格的漁網打魚,可能的結果是空費力氣而效果不佳。今天的組織生活已經產生了孟德斯鳩時代不曾有過的許多新的組織生活內容,如果讓孟德斯鳩在今天再來設計權力的結構方式,大概也不會是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模式了。三權分立的原則在運用以后,針對這套體制不適應現代組織生活的許多方面,美國進行了兩百年的逐漸調適,這種調適以個人行為規則、知識、經驗、制度、價值觀念等文化方式存在于組織生活的方方面面。這種調適后形成的機制是美國特有的,它需要適應特定的調適對象和特定的文化背景。想要移植這種方式,必須具有相同和相似的組織屬性才能進行,而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組織發展程度與此都是不想同的,所以這些內容就難以適應中國的現實。這種調適機制類似于一個高級技術工人的技能,同樣的工具和條件,有技能的人干出的活兒就是漂亮,別人學起來那是困難的,起碼需要有較長時間的經驗積累過程。
權力的管理方式在理論上是可以有無限多種的,三權分立的結構方式只是其中的一種——制衡結構。如果純粹地以權力管理模式的角度觀察可以發現,從孟德斯鳩到近代以來,人類已經在現實生活中發展和運用了多種多樣的權力管理形式。其中我們熟知的有兩種——那就是權力的監管結構方式和權力的契合結構方式。監管形式又有兩種,就是上級監管(例如董事會對總經理及企業職員的監管)和平級監管(例如監事會對董事會的監管、交通警察對汽車司機的監管)。而權力的契合結構應用的例子就是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權力結構方式。例如火箭生產企業內設計權、生產計劃權、質量管理權之間的關系形式。在現代組織,權力的制衡結構、權力監管結構、權力契合結構都是運用最為廣泛的權力管理模式。從應用對象來說,由于歷史發展的原因權力的制衡結構(三權分立)被應用于組織管理上,而權力的監管和契合結構模式被應用于企業管理上。如果我們剔除了附著在權力制衡概念中的政治價值判斷,僅僅作為一種權力管理模式來考慮問題,那么權力的制衡、監管和契合結構三種方式都沒有表現出對特定管理對象的必然適應性,也就是說這三種權力管理模式是可以相互代用的,實用一種模式的管理對象,同時也必然能夠實用另兩種管理模式。從權力管理效果和權力實現效果上說,顯然權力監管和契合模式是伴隨著工業文明而來的新型權力管理模式,它們對管理對象的管理效率是明顯高于權力拆分結構下的制衡方式的。而且監管過程更加適用于制度建設不很完善,但目標明確的創新性對象,比如沒有來得及完善制度的新建企業。千百個企業的發展業已證明,這種管理方式是制度依賴性較弱的,是可以在制度設計完成之前就開始運作的一種有效的權力管理方式。
權力的監管結構針對分權形式而言,所要回答的問題是:將完整的組織管理權力分解后,各個單項的權力如何結構才能形成一個統一的組織管理權力系統,進而發揮既能高效管理組織生活,又能使得管理權力處于管理狀態呢?答案是:為所有的權力設置一個監管結構,形成對權力的監管關系。我們反對三權分立是反對一種權力制衡結構的權力管理形式,而絕不是反對進行權力的運用過程制度化、程序化的、有效化的改進。在任何的情況下,對權力的有效管理是我們對組織組織權力存在方式的一種理想性的追求,只是這種權力管理的實現形式應該適應中國已有的組織管理組織結構的要求。而權力的監管方式相對權力的制衡方式而言就正是這樣一個適應現有組織管理組織框架的權力管理模式。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關系中,強調的是對等權力的制約與反制約,在中國的文化背景和現實管理(如制度不健全)狀態下,這種權力結構方式極易形成扯皮和拖沓的無效管理狀態。而監管形式是一種對權力運用方式的更為有效的管理程序,盡量剔除了可能造成議而不決管理狀態的運行缺陷。強調對等權力之間的制約與反制約實際上也會使許多問題成為議而不決的疑難問題,為了彌補這種權力運作方式可能產生的尷尬,還要用到大規模的公眾投票——公投。這樣的權力運作顯然談不到效率,而權力的監管方式就不會產生這樣的問題。
從歷史的實踐上看,在國民黨時代中國的組織管理模式已經有了平行的五權分立的雛型,也沒有照搬三權分立模式,所以,今天的我們也沒有什么必要非去照搬三權分立的模式。這也許不滿足對三權分立模式情有獨鐘人們的胃口,但需要再次說明的是將一種具體的管理模式看作是普世原則顯然是沒有道理的。
關于合理運用集權與分權方式進行組織管理的問題
我們這里所說的集權結構是指一個組織系統內形成金字塔型權力結構的管理模式。分權結構就是一個組織系統內形成相互獨立、并列權力結構的管理模式。這兩種權力結構究竟哪一種方式更好一點呢?從技術特征上說這是一個沒有定論的問題,因為這要看其用運的對象是什么?而從人們的一般常識看,往往容易將分權結構和民主管理模式相歸類,而把集權形式與獨裁管理模式相混淆,實際上這是錯誤的理解。獨裁方式是一種集權方式,但分權方式不可能完全是民主方式?茖W而全面的理解這兩種權力形式,會發現集權和分權模式一般表現出以下幾個主要的特點:
集權方式往往表現出較高的效率,而分權方式相對效率較低。例如軍隊組織采取集權方式進行管理就是因為管理效率是軍隊的生存基礎。
如果將組織成員作為一種資源來利用時,分權結構的模式利用效率最高,特別是智力資源的運用更是如此。而集權模式卻由于上下級權力的關系形式使得人員的配合效能降低。因為集權模式中下級權力是上級授予的,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往往強調上級意圖的貫徹,會損失下級工作的主動性和參與度。
分權方式比較實用于內部結構復雜的管理系統。分權結構容易為同一個組織內的不同的組織單元配置不同的專業屬性。所以說分權方式能夠集合較強的專業化和技術化因素。而集權方式在這一點上就顯得模糊和簡單。也就是說集權方式不實用內部結構復雜的管理對象。
從管理對象的特征上說,分權方式較適用于大規模、連續化、標準化的管理對象。而集權方式適用于較小規模、間歇性、不規范型的管理對象。
同一個系統中縱向并列的權力往往是組織結構和組織目標穩定的基礎。這是因為在組織中同時存在的權力,往往就是整體管理權力的細致分解形式。任何一種權力單獨存在都不可能擔當全部組織管理的職能,所以各個單項權力之間就會形成依存關系,這種權力之間的依存關系說明任何一種單獨權力都無法改變組織自身的整體屬性,由此保證了組織結構和目標的穩定。毛澤東建軍思想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在軍隊中引入了并行的權力結構,用政委和軍事主管這樣的并行權力結構方式,保證了共產黨軍隊內能夠暢通地貫徹黨的方針、政策,由此杜絕了軍隊淪為私家武裝的可能,從而使得中國境內軍閥混戰的局面得以終止。
分權方式自身就可以通過分權的形式建立權力運用的監督機制。而集權方式沒有這樣的監督關系,必須外掛監督機制或建立獨立的嵌入單元才能保證整個組織目標和行為的同一。
集權模式一般是一種上級授權的模式,所以組織動力來自最高層。分權管理模式,組織動力來源較多,基本是有一個獨立的權力起點,就會有一個組織動力的來源。
從分權和集權管理模式的優缺點分析中可知,兩者是互有利弊的管理模式,任何一種模式都不存在天然的、絕對的優勢。所以我們應該態度鮮明地反對兩種極端的認識一種是以為只有權力的分解結構才是弊端最少的存在形式,二是只有集權結構才能體現效率。兩種權力結構形式利弊互現的情況提示我們:對于組織管理這樣的巨系統,需要進行分權與集權兩種管理模式的合理組合,只有通過這種組合,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兩種管理方式各自具有的優點,也才能實現高效管理組織的目的。從組織形式上看,組織管理過程中的分權方式和集權方式在我國的現實生活中都是存在的。常見的分權形式比如公檢法的分權形式,比如政府、人大、政協、黨委就是一種將整個組織管理權力進行分解的結構形式。常見的集權形式比如黨組織的內部結構,比如軍隊的上下級關系。
對于我們這個組織管理體制而言,人們看到的不是上述組織形式上表達的分權意想,而是權力實際運用中的相對集中,以及這種過分的集中所表現出的種種弊端。所以一般提到的改革目標指向就是如何在組織管理體制中引入分權管理的形式。說到權力分解,其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比如我們在下面的權力結構方式的描述中,會運用到權力的橫向分解形式和縱向分解形式。權力的橫向分解形式就是表達組織管理機構之間的結構關系方式,縱向分權結構就是一套明確了職責對應關系的上下級關系方式。
知識技能實戰類課程
戰略與規劃
企業創新戰略和創新管理
技術路線、技術平臺與產品平臺規劃
組織管理
管理者的創新領導力
體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發體系
產品創新研發流程與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產品經理技能修煉
研發項目管理
產品需求分析與需求管理
系統化項目管理能力實訓
創新工作坊
產品創新工作坊(四課程,詳見下表)
職業創新能力訓練工作坊
創新思維與技能解決工作坊
關鍵實踐
TRIZ理論與實務高級班
質量功能展開QFD訓練班
敏捷研發項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創新-互聯網時代的最佳創新實踐
《全球經濟危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低碳經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企業戰略管理》
《生產運作管理》
《供應鏈與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