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績效管理不僅是一種制度,更是一種文化,需要和企業文化緊密結合。
2、如何找指標:
A、從工作說明書中導出,但這種方法僅適合一些工作內容變化不大的職能部門基層人員;
B、魚刺骨圖—這部分老師講得不夠細,沒弄明白。
3、指標分解:
驅動因素分解— 主要從流程入手,找出工作節點
責任人員分解— 這個意思是用同一個指標考核 共同完成一件工作的相關責任人。比如說公司要做GMP認證,涉及的幾個部門負責人都用“認證通過”這個指標來考核。這種方法由于指標分解不細致,會出現推委責任的情況。
4、如果要推行KPI考核,一件工作不能省略:定義KPI
做一張表格,將KPI的各個相關因素定義清楚,包括:KPI的名稱、KPI的定義、KPI的目的、KPI的計算公式、KPI的指標極性、KPI的積分方法、KPI的信息提供者、KPI的責任人、KPI的檢查頻率、KPI的計分單位。
蔡老師說做了這張表,KPI不一定能推行成功,但不做是一定不會成功。
KPI的指標極性:是指該指標值是越大越好,還是越小越好,還是保持在一定范圍內好;
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的人不能是被考核者自己,也不能是利益相關者。
5、考核一定是有成本的,如果成本過大,實施起來很難成功,定指標時要注意,有些指標看上去很美,但成本過高。比如,考核會計:工作出錯率;出錯率=出錯次數/工作件數,若財務經理手下有幾個會計,他數數都來不及,所以,考核出錯次數會是一個更有效的指標。
6、有些指標可以不計入權重當中,單獨作為加減分項目。
7、指標有創新型和維持型,創新型做到了要加分,做不到不扣分;維持型做到了得分,做不到要扣分。當然,創新、維持是相對的。
8、人總是對比較近的事情更有把握,所以建議考核周期不要太長,若定一年的目標,季度或半年度可以進行調整。
9、銷售人員的目標制定有個聯合基數法,感覺很有意思:比如說上級認為一個銷售可以完成1000萬,但銷售人員給自己定100萬,上級認可,確定完成80%就算達成目標。
年底,銷售完成1000萬,那么給銷售的獎勵是:(1000-80)*10%=920 *10%=9.2萬。
由于目標定得不夠,要懲罰,懲罰的金額為:(1000-100)*9%=900 *9%=8.1萬。
這樣,銷售實際拿到的獎金為9.2-8.1=1.1萬。
只有當銷售人員自己制定的目標與上級要求的目標一致時,獎金才能最大化。
10、團隊合作很密切的部門,建議不考核個人,因為這樣容易造成競爭,影響合作。
11、項目考核,首先要進行項目評級,再考核,項目成員之間的獎金可以平均分配,這樣可能有人趁機“搭便車”,但如果真有個別人表現不好,以后做項目就沒有人愿意和他合作,也能達到淘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