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么要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統計?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是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信息服務、進行統計咨詢、實行統計監督的過程。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工作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基礎工作,是反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狀況、整體管理水平和
基金運營情況的基礎資料,是加強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工作。
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統計,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需要,是上級部門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的基本依據,是領導部門掌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情況的基本途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以來,國家一直都強調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統計工作。
1991年,民政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民辦發[1991]26號)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試點縣(市)要逐步建立基金、財務、統計等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1995年,民政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在《關于搞好農村社會統計工作的通知》(險綜字[1995]003號) 下發兩張報表,即農村基本情況表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季)度統計工作情況表。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統計制度,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統計報表。
199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為加強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工作,專門下發了《關于布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年報的函》(勞社廳函[1999]2號),將原有統計報表調整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表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收支情況表兩張報表。這兩張表已由勞動保障部編制表號,并在國家統計局備案,這標志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統計工作已納入正規的統計上報體系,成為主管部門有力的決策依據。
2、怎樣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制度?
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都要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制度。在制度設置和人員的配備上,首先,省、地、縣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都要設置統計工作崗位,明確統計崗位職責,建立專職人員負責制,專門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的一系列工作;其次,建立統計調查制度,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開展統計調查,收集統計資料;第三,建立統計報表體系,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報表統計,按規定時限下發或上報統計信息,為上級部門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第四,建立統計分析制度,根據收集的數據資料進行業務分析,發現問題,總結經驗;第五,建立統計報表管理制度,管理好統計報表。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制度包括統計調查、統計報表體系、統計分析及報表管理辦法。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調查是采用科學的方法,對所要研究的社會現象進行系統地搜集統計工作資料的工作過程。統計調查過程包括確定統計目的和對象,擬定提綱,設計表式、規定調查時間、組織實施等。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體系包括統計報表指標、報表樣式、報表編制說明、報表實施范圍、報送程序和報送日期等方面。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分析就是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數字的基礎上,運用統計綜合指標和各種分析方法,對所要了解的養老金收支、基金總額、基金投資結構等情況進行系統分析的工作過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報表管理辦法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制度中不可忽視的內容。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報表的管理和填報有嚴格的紀律規定。統計報表要專人負責,提高報表質量,加強報表管理。報表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和健全報表制度和審批制度,以及報表的清理和整頓。建立健全報表制度可以避免各部門、上下級之間對報表的要求發生重復或不配合現象,并嚴格控制濫發報表,減輕基層負擔。由于統計報表表式等是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發展形式的變化而進行不同設計的,一套報表不可能一直使用下去。因此,對于廢棄的報表就要清理,對于不適應統計要求的就要及時修改。統計報表制度是一項嚴格的經濟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嚴肅填報紀律。凡是報表中規定的指標、格式、計算口徑、計算方法、報送程序和時間都必須嚴格遵守。統計人員要如實填報各項統計數字,不得虛報、瞞報、漏報和偽造統計數字;要妥善保管統計資料,未經政府部門許可,不得發散;對于一些要求保密的資料,統計人員負有保密責任。統計資料包括統計圖、表、統計報告、磁介質等。
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準確、及時、統一和全面的上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等各類統計資料。統計工作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上報及時。
準確性是統計工作中必須絕對恪守的基本準則,即要求統計數字要準確,統計數字所反映的資料真實可靠;鶎咏y計人員必須以原始記錄為依據,搜集和整理數據,不能憑空捏造數據。準確性要體現在兩個環節,一是資料搜集環節,有關資金數據必須實事求是、完整、準確地從縣級單位會計報表上取得,有關業務數據,必須依據繳費匯總表、繳費記錄卡、養老金發放匯總表、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等原始單據中取得;二是資料整理環節,一些需經整理才能得出的統計資料,如基金總額、保費收入、保費支出、參保人員、領取養老金人員、工作機構、工作人員等總計額的取得要經過嚴格的計算,嚴格審核,確認無誤,方可填報。另外,統計資料的準確性還體現在凡是反映基本情況的重要統計數字,如年末參保人數、基金積累總額、責任金、調劑金等,必須由統計人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統一掌握。對于已上報的統計數字,一發現有誤,應及時上報更正。同時,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成績都要如實上報,不得弄虛作假。
及時性是指各種報表要按規定時限及時編制上報,以保證管理部門及時掌握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基本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制定相關政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年報的上報時限一般要求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縣級機構上報上一級機構應實行月報或季報,要求在每月(季)5日前完成。
統一性要求在相關制度沒有變化的條件下,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系統按規定的指標體系、統一的口徑填報。即統計口徑全國一致,逐年一致。
全面性要求統計資料能夠完整地說明統計對象的全面情況,能夠保持時間上的連續性,下一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每月(季)要上報給上一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省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每年要匯總上報部里。對于各類統計報表,應該分別歸類,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5、現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主要有哪些?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按報送周期分為非定期統計報表和年報報表。非定期統計報表主要是專項統計報表,通常是根據工作需要或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填報。年報報表制度包括報表指標、報表樣式、報表編制說明、報表實施范圍、報送程序和報送日期,以及報表管理辦法等。年報包括的指標較多,內容較全面,實施范圍較廣泛,是全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營活動的全面總結,用以檢查各經辦機構事業發展情況,分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發展速度等各種重要比例關系,為制定決策提供依據。
現有年報報表主要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表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收支情況表兩張報表,要求于所報年份的次年一月底前完成。統計報表的填報內容及指標口徑,以勞動保障部正式文件的規定為準。各地要按填表說明認真組織填寫各類統計報表,及時上報統計分析報告。
6、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表主要包括那些指標?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表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指標:
年末參保人數:指截止報告期末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總人數。
本年參保人數:指本年內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
本年領取養老金人數:指本年內領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人數。
本年退保轉移死亡人數:指本年內退保、轉移保險關系、死亡人數之和。
專職人員:指專門或主要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工作人員。
兼職人員:指除專職人員外,有本職工作同時又兼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工作人員。
7、填寫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情況表應注意哪些事項?
本表統計范圍是轄區內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含鄉鎮企業)的地區。填報中要注意:
1)本表規定縣級為統計填報單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部門根據地方報表統一匯總編制,每年度統計上報一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廳(局)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局要及時向勞動保障部上報統計報表。
2)"地區"欄填寫縣級單位,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按地市行政序列排列。
3)"機構"填寫由當地編委批準有正式編制職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
4)"職工人數"填寫經當地編委批準的實有人數。
5)計量單位"萬人",保留兩位小數。
8、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收支情況表主要包括那些指標?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收支情況表主要包括以下指標:
上年基金滾存結余:指年初基金積累總額。
本年保險資金收入:指本年保費收入與基金運營收益之和。
本年保費收入:指報告期內投保人繳納的全部保險費收入,包括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
個人繳費:指保險費中個人繳納的金額。
集體補助:指保險費中集體(村、鄉鎮企業等)為個人繳納的金額。
本年基金運營收益:指報告期間養老基金利息收入等投資獲得的收益(增值收入)。
本年保險資金支出:指本年保險金支出與本年提取管理費之和。
本年保險金支出:指報告期支付被保險人的養老金支出及退保金、繼承保險金、喪葬費支出,不含按規定比例從保費收入中提取的管理費。
本年提取管理費:指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從保費收入中提取的管理費。
年未基金滾存結余:指上年基金滾存結余額與本年保險資金收支余額之和。
責任金:指報告期末保險對象的凈保費及對其應付利息的積累金額。
調劑金:指報告期末養老保險基金結轉責任金后的余額。
其他:指基金投資于表內項目外的投資。
9、填寫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收支情況表應注意哪些事項?
本表統計范圍是轄區內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含鄉鎮企業)的地區。填報中要注意:
1)本表規定縣級為統計填報單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部門根據地方報表統一匯總編制,每年度統計上報一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廳(局)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局要及時向勞動保障部上報統計報表。
2) 銀行存款、國債、財政管理等包括年未應收利息。
3)計量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4)表中平衡關系為:
年末基金滾存結余=上年基金滾存結余+本年保險資金收入-本年保險資金支出=責任金+調劑金=銀行存款+國債+財政管理+其他
本年保費收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
本年保險資金收入=本年保費收入+本年基金運營收益
本年保險資金支出=本年保險金支出+本年提取管理費
本年保險金支出=養老金支出+退保金、繼承保證金、喪葬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