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養老金入市”問題并不單單指養老金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應進行全面的市場化改革。
一方面,應當大力推動市場化的非政府養老保險體系發展,使政府與非政府養老有機結合,形成穩固的“
三支柱”養老體系;另一方面是,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應當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基礎上,進行市場化運作,以有效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
我國養老基金投資管理的現狀可大致總結如下:
1)第一支柱:基本養老基金資金量3.5萬億元左右,分地區分散管理,僅投資于銀行存款和國債,平均投資收益率2%左右,保值增值能力較差;
2)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資金量0.7萬億元左右,按照國際主流的信托管理模式,以固定收益類資產配置為主,平均投資收益率為7.6%,受資本市場波動相對明顯;
3)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我國發展落后,規模極小。
4)國家養老儲備基金:全國社;鹳Y金量1萬億元左右,也采用信托管理模式,社保基金理事會作為受托人,采用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模式,平均收益率為8.13%,保值增值成效顯著。
國際比較:信托模式為主流
全球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盡管存在差異,但按照其特點大致可劃分為公共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以及國家養老儲備等幾類。在投資管理方式上,幾類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都采用的是信托投資管理模式,由特定機構作為受托人,對養老金進行直接投資或委托投資。但根據養老金特性的不同,其資產配置顯示出不同的側重:
1)公共養老保險金對安全性要求較高,各國對公共養老金投資工具有所限制,且大多數國家傾向于配置在固定收益類資產,相應的投資收益率也較低,但基本都跑贏了通脹。
2)企業年金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較公共養老金更多,在除股票和債券之外的其他資產上配置比重較高,各國通常提供稅收優惠政策來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
3)個人儲蓄性養老則更為靈活,可根據參保人自身的風險偏好選擇資產,國家一般也通過稅收優惠、賬戶便攜性等政策予以激勵。
4)國家養老儲備基金則一般配置較高比例的權益類資產,投資收益受股市波動的影響較大。
未來展望:催生萬億元資管需求
我們認為,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市場化改革應當達到的最終理想狀況是:
政府基本養老保險的主要目標是實現社會養老的基本保障。統籌賬戶應當提高統籌層次,最終實現全國統籌,并增強賬戶可攜帶性,以平衡各地區養老保險的差異;個人賬戶應明確其保險的特性,在承諾終身領取的同時實行“人死賬銷”;并在做實個人賬戶的基礎上,通過信托投資管理模式,以直接投資和委托投資的方式進行市場化投資,達到養老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非政府養老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滿足更高層次的養老需求。非政府領域的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均沿用當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制,實行多繳多得,養老金領完為止,體現個人賬戶的儲蓄特性。考慮到當前非政府養老保險發展落后的現狀,應當從制定和加強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和普及補充養老保險意識等方面入手,大力推進非政府養老保險的發展。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市場化投資改革的推進,以及二、三支柱的長足發展,將帶來數萬億元資金的投資管理需求,使得壽險行業、資產管理等行業直接受益: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銀行、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的相關業務規模都將擴大。此外,由于大規模的、長期穩定的養老資金注入資本市場,填補了當前中國資本市場缺乏長期投資者的空白,或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引導當前偏短期、偏投機性的資本市場投資風格發生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