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定了個大框架 社會的發展,需要兩個方面的力量,一是動力,就是大家有積極性,二是穩定性,社會不能劇烈震蕩,得有控制力。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就是化解人們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遭遇的各類風險,起到一...
社會的發展,需要兩個方面的力量,一是動力,就是大家有積極性,二是穩定性,社會不能劇烈震蕩,得有控制力。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就是化解人們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遭遇的各類風險,起到一個方向盤的控制性和穩定性作用。動力機制、穩定機制并存,社會才得以良性發展。如果社會不穩定,罷工、怠工等對企業的影響也是不可低估的。社會保障是一個安全網,就是能夠防范和化解人生當中遭遇的一些風險,通常講的養老、疾病、失業、傷殘、生育、住房等各種風險,就是通過社會保障這張安全網來化解的。
當前的社會保障制度,應當說基本框架逐步在形成和完善。所謂基本的框架,一個是社會保險,包括五大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及生育)制度,各個地區基本都在建立;一個是社會救助,包括城鄉低保、五保制度,還有各種貧困救助、臨時救助、教育援助、住房援助等制度,也在逐步建立;還有一個是社會福利,九年義務教育、老年公寓、老年服務、兒童福利院、殘疾福利院以及交通等公共福利。比如說北京的公共交通就是一種福利,政府在這方面有較大的投入。
從世界范圍內來看,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從基金來源,大概分三種類型:一種是福利型,以國家和單位繳費為主,發達國家多半屬于這種類型;一種是保險型,由國家、單位、個人三方共擔,就是國家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補貼、稅收優惠),用人單位、職工都要繳費;第三種是儲蓄型,由雇主和雇員繳費,比如如養老保險,為參加養老保險的雇員建立一個個人帳戶。
由于我們國家畢竟是發展中國家,財力還不是很雄厚,人口也眾多,老齡化也嚴重,所以動員多方面的資金渠道自有其必要性,保險型的道路更加符合我們的實際。這樣的政策下,企業和個人支出當然相應要增加,但是總體來看,養老、醫療、失業等個人承擔的費用,比例還是較小。
附錄:社保會保障六十年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當時半封建半殖民地、官僚資本、民族資本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可以說百廢待興,人心思定。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要建立建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要體現社會主義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和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解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所謂“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居有其所、學有所教”,這是最基本的。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國在建國之初就著手建立了全國性的社會保障制度。
1951年政務院頒布了《勞動保險暫行條例》,為50人以上規模的企業的職工提供養老、醫療、生育、工傷等方面的保障。當時初步建立了四個險種(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因屬于全民就業,所以沒有失業保險,繳費是工資總額的3%,由工會統籌管理。這項制度在一五期間,尤其是在150多個工業基地建設過程中,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工人的積極性。
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其它多種因素的影響,社會保險逐步被淡化,開始實施單位保險,個人退休由單位發養老金,看病醫藥費由單位報銷,由最初的社會保險漸變為單位保險。由于各個單位的經營情況和經費來源情況不同,尤其是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過多,養老金的發放、醫保報銷等都開始出現問題。
也就是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為了解決單位保障遇到的難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開始逐步試點社會統籌,通過單位和個人繳費共擔風險。制度框架的建立應當追溯到國務院1997年26號文件(《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決定》)和1998年44號文件(《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也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實行職工和用人單位共同繳費。
從20世紀90年代末到現在十幾年間,又進行了一系列完善:1994年原勞動部發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9年國務院259號令發布《失業保險條例》,此前(大約是1984年)推行的是《國有企業職工待業暫行辦法》。2003年國務院發布了375號令《工傷保險條例》。
尤其是十六大、十七大以來,社會保障領域又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和完善,改革從側重城市開始關注農村,統籌城鄉,同步發展,2003年開始逐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統計數據顯示目前的覆蓋面在90%以上,2009年9月1日發布了《關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開始穩步推進。
除了社會保險制度,社會保障還包括社會救助,建國之初就建立了農村“五保”制度,1997年和2003年,國務院相繼發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關于農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貧困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
這個歷程當然很細節,概括而言,社會保障改革是從養老保險推向工傷、生育、醫療、貧困救助、社會服務等領域,并由城市擴展到農村。其核心是重新構建國家、企業、個人和社會的關系,逐漸建立社會主導的新模式,讓這個制度參與的主體更廣泛,保證它運行起來更安全穩定。
法定社保契合按勞取酬
社會保障是一個系統工程,還有許多問題需進一步解決,包括一些制度的具體化、法制化,增強其科學性、操作性;管理體制、機制要改革,必須有考核、監督,以保證執行好制度,提高服務質量、辦事能力,這個任務實際上更加艱巨和復雜,受影響因素更多。諸如地區發展很不平衡,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因此,制度的推行差別很大。加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執行造成的差異也存在。社會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不同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基金自求平衡。就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來看,全國有上千個統籌地區,有的以市、省、縣為統籌單位。所謂統籌地區是指作為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一個行政單位。比如北京作為一個統籌地區,所有的養老、醫療基金等都交到北京市的財政專戶,北京市需要基金的時候也從該專戶劃撥。
這也使養老保險具有地域差異性的特點,比如費率高低、參保人員年齡結構等,就存在著南北差異。如養老保險,因為規定不同,各地的費率、繳費基數等就不同,有的地區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有的地區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有的地區費率是28%,有的地區低于28%,凡高于28%的地區必須經國務院備案。繳費工資基數每年調整,通常以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基數確定后保持一年不變。在參保人群構成上,由于靠南方的企業參保者比較年輕化,總體費率偏低,廣州、深圳一帶一般是百分之十幾。而東北老工業基地、北京、上海,人口老齡化嚴重,費率就偏高一點,這是第一個大致特點。
第二個特點,應當說大中型的企業一般制度執行相對規范,但小企業,尤其是規模很小的企業,執行力就要差一些(根據資料介紹,全國有1000多萬家企業,其中小企業,比如員工10人以下的企業,占到95%以上)。
客觀原因之一,是小企業本身就在變動之中,存活的周期很不穩定,內部人員變動可能也比較頻繁,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都有其實際難度,但大中型企業相對成熟穩定,無論內部執行、外部監管,都要比較好辦一些。
而從企業主體來看,大的、比較知名的企業,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后有了相應的需要,自身對社會保險的認識有一定的高度。一是遵紀守法問題,避免因此帶來法律風險,另一個是作為一項福利,用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以及吸引優秀人才。有些企業的考慮可能并不那么長遠,或單純視其為一項成本支出,希望盡可能規避或少繳,甚至采取抵制的做法。
具體到各個險種,有的險種(如基本醫療保險)相對容易得到企業及員工的支持,但員工以年輕人居多的企業,可能并不希望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對于工傷事故出現幾率很小的企業或崗位,也可能不愿意普遍繳納工傷保險。
但是,對于一個企業來講,衡量的指標中,最基本的應該是遵守法律,然后是要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兼顧員工和社會的利益,而不只是賺錢越多越好。按照這個標準,社保作為一項法定福利,所謂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應該得到嚴格執行。
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管好人是部門的關鍵職責,要實現好的管理,首先是要保證勞動者按勞取酬,這個酬勞包括工資和福利。如果連法定的福利都不能納入,談什么按勞取酬,又哪里可以稱得上是好的管理?這兩個定位之外,還有凝聚人心、增強企業競爭優勢、建立企業文化、塑造企業形象以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等方面的作用。
社保“難點” 與企業“風險”:井水不犯河水
社保制度需要更加完善,實際的社保改革也在進行,但是也面臨各種困難,比如社保地區轉移、社保基金風險等,已經直接影響到了勞動者的生活。
以社保轉移接續問題為例,目前的退休制度規定要連續繳費15年后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一個人如果在不同地區分別繳費,但在各地繳費年限都達不到15年,即便符合退休年齡,同樣不能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采取退還養老金的做法,即將養老金個人帳戶部分退還,企業繳納部分不予退還,結果是按照28%繳費,退回的卻只有8%,2/3都留在工作地。所以,轉移接續已經確實直接影響到了勞動者的退休待遇。
如果要切實解決這個問題也不難。大前提是國家政策明確規定社會保險關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等都可跨地區自由流動,并且權益要累積。在具體落實過程中,針對各地區之間因利益分配矛盾,可有兩個辦法,一是錢隨人走,讓基金的流動和人才的流動一起;一是權益分段支付,假如一個人工作過五個地區,繳費滿15年,那么等到退休,養老金可以分段計算,由最后工作地轉交/支付。
現在有地方已經試點辦理社會保障卡,即將持卡人的信息都記錄卡中,卡隨人走,權益隨卡走。據我了解,社會保障卡在全國已經發了大概有五六千萬人,相比全國參保的1.5?。6億人,占比約1/3.應該說,要落實一卡通,技術上并不是問題,目前各地區一卡通不兼容,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兼容,各地制自己的卡、賣自己的卡。概括來講,“一卡通:就是要做到制度統一、技術統一、數據統一和利益統一。
其實,這些問題說到底都是錢的問題,包括資金的來源、管理、使用。解決這個問題的前提是思想和利益要統一,需要中央財政或公共財政加大投入,建立起統一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金保工程)。好比修路,先將路建起來,各地道路貫通才能實現規模效應。另外,不妨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如社會保障銀行,分省設立,把所有的錢都存在社會保障銀行戶頭上,監管者負責監管其使用,可以買國債、存款、貸款等,進行規模運作以保值、增值。但這是一個長遠的事情,關鍵還是要完善組織和健全機制。
作為具體的企業來講,如何抵御這個不完善過程中的風險呢?首先,我覺得沒有必要過分擔憂目前社保制度的風險,因為畢竟是國家政策,是政府倡導和待遇托底的,萬一資金出現缺口,比如說養老金不夠發,財政也會將其列入當期預算,確保養老金的發放,其他待遇也應如此,這是涉及國家信用的問題。其次,企業要考慮的風險問題,應該是如果不遵守國家規定,可能面臨查處、上信用黑名單等的風險。
向外看,豈止兩個空白?
就目前的實際來看,我們國家的社會保險還屬于保險型,根據我的體會,如果說借鑒國外,我印象比較深的有兩點,第一點是保障待遇要和家庭因素掛鉤,第二個是病假工資方面的空白問題。
和家庭因素相關這一點,我參考了國外不少國家的社保情況,德國、瑞典、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實行的社保待遇往往和家庭狀況有關。比如養老金,中國養老金只是和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掛鉤,其他國家也有這樣做的,但是在德國這些國家的做法是: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如果配偶沒有養老金,發放機構會考慮適當多發一點,但是我們沒有這個考慮。再比如發放失業保險金,有兩個孩子上學的家庭,和沒有孩子的家庭,在父母失業情況相同的情況下,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樣的。
所以,國外這樣的做法,充分考慮到了差異性,是一種真正的社保福利,給予需要保障的群體實際需要的基本保障。這是我們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借鑒和完善的,不僅要學習國外的具體措施和制度,重要的是還要將其中的精神貫徹下來。
第二個是病假工資問題。我們知道,工傷發生之后有醫療費、誤工費等補償,但是一旦個體生病之后,國內大多數企業的規定是,工資減半甚至是全額扣除,所以生病的員工不僅拿不到錢還得花錢看病,可以看出這其中的風險都由個人來承擔,社會保障制度是空白的。盡管在《勞動保險條例》中對病假工資有規定,但似乎這些規定過于陳舊。也有文件規定,如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的80%等,這個規定是不是太少了呢?如果按原工資發,發多長時間合適?資金來源于醫療保險還是地方津貼,或者類似誤工費、殘疾人津貼等?這些問題需要盡快通過立法加以解決。
這是和國際比較后,發現我們目前有這樣兩大問題是空白,甚至是斷鏈。對此,相關人士的關注度也是最高的。當然,不止于此,限于時間在此不做贅述,但無論是從內部來看,還是和國外對比,我們的社保政策和執行,都有很多細節上的問題需要補充改善。整個社會保障網還有鏈條接不上,我們完善和改進的地方還很多、很具體。
結 語
未來的社會保險,我想應該覆蓋城鄉、人人享有、適度保障,多層次、可持續、求提升。從層次來講,包括五大險種在內的社保是法定的保險,而企業年金等補充保險,多半是企業自愿參加,有能力的企業自愿給員工辦理的補充福利。至于商業性的如商業人壽保險或意外重大疾病保險等,適合于另外的需求層次。所以,基本保險之外的險種,也是應不同需求層次產生的。社保最關鍵的是它的可持續性,不僅保障當代還要保障未來,每一代都應該享有保障。求提升就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生活水平提高,保障待遇必須不斷提高。
這是從國家的角度而言,但是這個大的環境建設好了,企業和企業中的成員,自然也就擁有了良好的保障,工作和生活減少了后顧之憂,穩定性、積極性、創造性的發揮也便減少了阻礙,可以達成良性循環。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地方、國家、企業以及個人,最終目標其實是一致的。而短視的企業,不僅僅只是給一個企業或其員工造成不好影響,整個社會事實也是深受其害。
褚福靈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社會保障系主任,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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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企業戰略管理》
《生產運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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