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公司與黃某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黃某任公司副總經理一職。2010年9月公司進行內部機構的重大調整,重組公司的各個機構。低學歷的黃某在企業整改中被調至行政管理部后勤主管崗位,工資待遇也隨新...
就上述案例,本報政策咨詢室特邀請四川得道律師事務所劉東律師解答如下: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履行一定的程序,任何一方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是達不到變更的效果。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對于上述案例,單位變更勞動合同的崗位和工資時沒有與職工黃某協商似乎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但是單位單方面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是在一定的前提條件進行的,其變更的四個理由符合法律規定。第一個理由可以證明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黃某已經同意在一定情況下,公司可以調動其工作崗位;第二個理由可以證明黃某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屬于《員工手冊》中可以調崗的情形;第三個理由可以證明黃某不具有公司目前要求的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知識技能,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第四個理由可以證明公司對黃某進行調薪是嚴格按照既有制度執行的,是因崗位設定工資,而不是因人而設定工資,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單方面變更合同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
知識技能實戰類課程
戰略與規劃
企業創新戰略和創新管理
技術路線、技術平臺與產品平臺規劃
組織管理
管理者的創新領導力
體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發體系
產品創新研發流程與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產品經理技能修煉
研發項目管理
產品需求分析與需求管理
系統化項目管理能力實訓
創新工作坊
產品創新工作坊(四課程,詳見下表)
職業創新能力訓練工作坊
創新思維與技能解決工作坊
關鍵實踐
TRIZ理論與實務高級班
質量功能展開QFD訓練班
敏捷研發項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創新-互聯網時代的最佳創新實踐
《全球經濟危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低碳經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企業戰略管理》
《生產運作管理》
《供應鏈與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