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趙女士在一家銷售公司找到一份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不過,在工作的第一個月底,趙女士去醫院檢查發現自己懷孕了?墒,當趙女士將情況告訴公司領導后,卻...
可是,當趙女士將情況告訴公司領導后,卻被告知要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聲稱,這屬于在試用期內發現職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公司的行為是否合法,趙女士能否享受公司的相關待遇?
□律師觀點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同樣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要給出充分理由。試用期間懷孕顯然不屬于上述情形,公司不能以懷孕為由辭退她。公司如違法辭退員工,員工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知識技能實戰類課程
戰略與規劃
企業創新戰略和創新管理
技術路線、技術平臺與產品平臺規劃
組織管理
管理者的創新領導力
體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發體系
產品創新研發流程與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產品經理技能修煉
研發項目管理
產品需求分析與需求管理
系統化項目管理能力實訓
創新工作坊
產品創新工作坊(四課程,詳見下表)
職業創新能力訓練工作坊
創新思維與技能解決工作坊
關鍵實踐
TRIZ理論與實務高級班
質量功能展開QFD訓練班
敏捷研發項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創新-互聯網時代的最佳創新實踐
《全球經濟危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低碳經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企業戰略管理》
《生產運作管理》
《供應鏈與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