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向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致敬。這份敬意,源自一則報道——《代表委員激辯規范灰色收入》。這篇報道,再清楚不過地反映出代表委員審議、討論政府工作報告的認真、細致程度,已經到了摳字眼的地步。讓我們跟...
讓我們跟著代表委員們一起來“摳字眼”。先看政府工作報告的表述:“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堅決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顯然,在這里,灰色收入有別于非法收入;接著,我查了《辭!罚o灰色收入一詞;又上了“維基百科”,也沒找到此詞的解釋:“百度百科”倒是收了這個詞,解釋是:“指職工獲得的工資、津貼以外的經濟收入,如稿酬、兼職收入、專利轉讓費等,有時也指一些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規的收入。”另一個說法是“指介于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間的各種收入。”這倒與《辭!逢P于“灰”的解釋“介于黑和白之間的顏色”相映成趣。這么折騰了一圈,還是很疑惑——有什么東西可以“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間嗎?
法律常識告訴我們,一個公民,只要他的行為沒有任何觸犯法律法規,就是合法的;反之,就是非法的。這一點,黑白分明,不容灰色地帶存在。因此,“百度百科”關于灰色收入的解釋,只能說是一家之言,并不嚴謹。比如稿費,本來這是完全合法的,但會不會有人像“百度”一樣認為稿費是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間呢?武警湖南省總隊政治委員趙富棟代表就說:“灰色收入有別于白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它并不是指貪污、腐敗等非法收入,而是指工資、津貼以外的經濟收入,比如稿酬、兼職收入等,這些收入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規,也沒有納稅。”如果說稿費不完全符合法規,那以后大家寫文章的時候,可得提心吊膽了。
其實,之所以有灰色收入一說,究其原因,還是某些人鉆了法律法規不完善的空子,拿了本不該拿的錢。甚至有一些,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群眾意見最大的,就是某些人利用職務之便甚至是人民賦予的權力,拿了不該拿的錢。這種收入,有非法之嫌。我們要規范的對象,也是此類收入。但是,從代表委員的激辯不難看出,盡管灰色收入這個詞很常用,定義卻很不清晰。在這樣的前提下,有代表委員擔心灰色收入一旦“規范”了,此類收入也就合法化了。這樣的擔心,有道理。
既不能把稿費這樣的合法收入“抹黑”,更不能任由回扣之類的非法收入“洗白”,這或許是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規范灰色收入”的初衷。但是,要規范灰色收入,首先必須分清黑白,把灰色收入這個概念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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