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為員工集體辭職和沃爾瑪裁員事件之后,名目眾多的規避《勞動合同法》的培訓宣傳項目應運而生。對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鄭重表示,企業有這種心態不正常、不健康,最終也會被忽悠而上...
在華為員工“集體辭職”和沃爾瑪“裁員”事件之后,名目眾多的“規避”《勞動合同法》的培訓宣傳項目應運而生。對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鄭重表示,企業有這種心態不正常、不健康,最終也會被忽悠而上當。
當然,法律本就有指引之意,只要不是惡意鉆法律空子,允許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選擇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經營運作。
8日,由某律師事務所主辦的“《勞動合同法》理論及實務研討會”,為100多家企業客戶做培訓,其中講授的內容,就有如何合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某些規定,而企業的現場提問也基本就是圍繞著如何在人力資源管理中更多實現公司利益。
比如,一家主要做營銷生意的公司,因為聘用大量提成計薪的銷售員,還在采用一個月內分別發放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稱為“企業福利”)的做法。因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家企業希望一旦需要辭退員工,那就只需按照基本工資(上海最低工資標準850元)補償就可以,被稱為“企業福利”的那筆錢當然不應該給。
不過,在研討會現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司長閆寶卿明確表示,這些被稱為“企業福利”的錢,也應該算進工資,《勞動合同法》上的一個月平均工資,并不僅指基本工資。現場律師也贊同上述說明,表示沒有更好的辦法規避,因為類似的訴訟中,就有企業敗訴,于是,相映成趣的便是現場立刻傳來一片嘆氣聲。
當然,律所雖然主要以企業為主要客戶,但是并不都是在為企業謀取利益而想方設法降低員工的利益。針對眾多企業所擔心的“無固定期限合同”,中匯律所合伙人洪流就表示,不要誤讀這個規則,它不是“鐵飯碗”,不用太害怕。“當然,也可以用中長期合同替代短期合同的辦法,可以較好回避掉短期合同續簽兩次后就要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企業也應該給員工一個較長的考察期,一年半載就簽約一次,這不利于企業也不利于員工的成長。”
一位專門做勞動法律相關培訓的法律工作者告訴記者,《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出現一波企業調整勞動關系的動作很正常,而且還只是第一波,以后可能還會不斷掀起這樣的調整“高潮”。“企業趨利避害,無可厚非;勞動者也應該普法學法,善用這部法律,都選擇在法律范圍內辦事,那樣勞動關系雙方的力量就會比較均衡。”
知識技能實戰類課程
戰略與規劃
企業創新戰略和創新管理
技術路線、技術平臺與產品平臺規劃
組織管理
管理者的創新領導力
體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發體系
產品創新研發流程與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產品經理技能修煉
研發項目管理
產品需求分析與需求管理
系統化項目管理能力實訓
創新工作坊
產品創新工作坊(四課程,詳見下表)
職業創新能力訓練工作坊
創新思維與技能解決工作坊
關鍵實踐
TRIZ理論與實務高級班
質量功能展開QFD訓練班
敏捷研發項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創新-互聯網時代的最佳創新實踐
《全球經濟危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低碳經濟下的企業發展戰略》
《企業戰略管理》
《生產運作管理》
《供應鏈與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