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正式發布,仔細閱讀這份《意見》,會發現有不少干貨。對欠薪怎么處理、帶薪休假怎么落實、工資的正常增長制度怎么建立,《意見》都有具體的說法。同時,為了保證這份《意見》能夠落到實地,《意見》還規定將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納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有了這樣的《意見》,勞動者的福利就更有保障啦。
防欠薪:將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最近這些年,農民工欠薪的問題年年都有發生,不光如此,一些破產跑路的企業,也會出現欠薪的問題。對此,《意見》規定要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工資保證金和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說白了,這意思就是要弄個保證金出來,如果跑路了或者不支付工資,就先拿這個保證金來支付。
另外《意見》還規定,將落實清償欠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制,依法懲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建法犯罪行為,保障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報酬。努力實現農民工與城鎮就業人員同工同酬。
漲工資:通過集體協商形成工資增長機制
除了防止欠薪,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也是民眾十分關心的問題。對此,《意見》規定將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對象,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不斷擴大覆蓋面、增強實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資源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這也就是說,針對一些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將通過工資的正常增長,讓廣大員工也能夠分享到企業發展壯大的紅利,讓勞動所得在分配中占據合理的地位。
另外,《意見》還特別強調集體協商制度,如《意見》規定要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為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參考。推動企業與職工就工作條件、勞動定額、女職工特殊保護等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加強集體協商代表能力建設,提高協商水平。加強對集體協商過程的指導,督促企業和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這實際就是要強化勞動者集體與企業方協商的能力,避免職工個人在與企業方協商時的弱勢地位,保障職工權益。
休年假:完善并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
現在每到小長假或者是黃金周,都會出現景區人山人海的現象,國人扎堆出游,這是一種無奈,有人覺得解決的根本辦法在于落實年假制度。對于休假,《意見》規定要完善并落實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全國年節及紀念日假期、帶薪年休假等規定,規范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管理,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
另外,《意見》還指出要加強勞動定額定員標準化工作,推動勞動定額定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指導企業制定實施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定員標準,保障職工的休息權利。這意思就是說,干多少活、定多少員要有標準,不能活很多定的員工很少,造成一個人干很多活的情況。這客觀上講,有利于防止過勞死現象的發生。
繳社保:特別要落實派遣工的社保權益
在社保繳費方面,《意見》指出要認真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繼續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全面覆蓋。落實廣大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兑庖姟愤規定,將督促企業依法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引導職工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其實,在今年的兩會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表示,要擴大社保繳費范圍,目前已經制定了全民參保計劃,正在扎實推進。落實職工參保,特別是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參保,顯然是實現全民參保的重要環節。
此外,對于裁員等問題,《意見》也規定,將規范非全日制、勞務承攬、勞務外包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提升勞動用工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勞動用工信息申報備案制度建設,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的動態管理。這一系列的規范行為,將會遏制非法用工,既保障權益,也會讓用工更加規范。
保執行:將和諧勞動關系納入政府考核指標
為了保障這一《意見》不至于淪為一紙空文,《意見》規定各級政府要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切實擔負起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實的責任。完善并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在經濟發展基礎上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意見》也規定勞動監察部門要全面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實現監察執法向主動預防和統籌城鄉轉變,并加大對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使用童工、強迫勞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為。針對企業,相關部門將加強勞動保障誠信評價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誠信檔案。
既對地方政府提出要求,同時也規范企業,為的就是保證這個《意見》能夠真正落地。